如何停止 和淘汰未成年学生遭受违法侵犯?
不仅要靠公安、司法机关的严厉攻击
更有赖于源头预防
通过堵漏建制、普法警示
来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
丰县人民检察院为此做出了更为有益的探索
……
8月5日丰县人民检察院团结县教育局在丰县中学举行了连续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共建平安法治校园巡讲启动仪式暨法韵书香校园行系列宣讲运动。省、市检察院和市教育局相关卖力同志以及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士莉出席运动。
什么是“一号检察建议”
监 制:王 伟
运动中陈士莉检察长以《净化校园圣土 护佑祖国花朵》为题为现场来自全县各校的600余名教师送来了一场独具匠心的法治课。
讲座从校园性侵犯罪案件现状、未成年人性权益保障执法法例增强宁静校园建设建议三个方面展开。
审 核:张朝岭
丰县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增强校园宁静建设不停深化普法教育推动“执法进校园”努力营造校园“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气氛实施了一系枚举措此次运动是丰县检察院为有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又一项有益探索。
编 辑:刘亚翔 刘欢庆
“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 陈士莉检察长以《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作者林奕含因遭受侵害而自杀这一热点事件切入联合真实案例向参会教师分析了校园侵害犯罪案件的特点及原因围绕相关执法法例以及司法实践强调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攻击侵害未成年人性犯罪的刻意并对如何进一步有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防控校园侵害提出了建议令与会教师受益匪浅。
在这份建议下 如何把未成年人检察事情做到起诉之前、延展到裁判之后为每个家庭、每一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带来更实在的幸福感和宁静感被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
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
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庞大且深远。丰县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将以此次巡讲运动为契机加大对教师的普法力度从源头上预防校园侵害发生配合掩护未成年人康健发展。
来自丰县实验小学的教师袁月英表现“掩护未成年人的康健发展免遭侵害是我们作为一名教师的职责和使命。在以后的教学中一定多普及这方面的知识让孩子们在康健平安的情况当中茁壮发展。
”
记 者:刘亚翔 刘颖
通过对讲座的认真学习来自丰县中学的 刘莉老师也意识到校园性侵害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遥远它真的可能会发生在我们身旁。对于高中青春期的孩子老师更应该注意他们的细节变化、心理状态 不仅要关注学生学习结果更要体贴其心理康健。
责 编:王晓亮
在一份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管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宁静治理划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治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相关详细建议。
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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